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可以不赡养吗?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还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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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可以不赡养吗?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还有继承权吗?

时间:2022-08-19 来源:

  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法律上无法断绝父子关系或者解除赡养义务。因为父子关系是血缘关系,虽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是他仍旧是你的父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可以不赡养吗?

  父亲未尽抚养义务还要赡养。法律规定,具有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否则会构成违法,情况严重的,还可能涉及犯罪,应当依法处以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还有继承权吗?

  有。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即使生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仍享有继承权。但是在分割遗产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未尽抚养义务的生父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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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可以不赡养吗?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还有继承权吗?

时间:2022-08-19 来源:

  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法律上无法断绝父子关系或者解除赡养义务。因为父子关系是血缘关系,虽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是他仍旧是你的父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可以不赡养吗?

  父亲未尽抚养义务还要赡养。法律规定,具有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否则会构成违法,情况严重的,还可能涉及犯罪,应当依法处以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还有继承权吗?

  有。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即使生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仍享有继承权。但是在分割遗产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未尽抚养义务的生父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