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调整合伙的法律规范,一是民法总则中有关个人合伙的规定,二是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则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前者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则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绝大多数采用的是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纠纷,简单说就是在合伙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包括个人合伙纠纷和合伙企业纠纷。
我们可以处理哪些企业合伙纠纷?
很多人将“合伙”与“入股”混为一谈。合伙企业与公司是不同的市场主体,其性质截然不同。可是,这些法律意义上的区别不是当事人所能辨别的。
合伙份额转让纠纷
退货协议纠纷
入伙协议纠纷
合伙协议解除纠纷
散伙财产分配纠纷
返还入伙财产纠纷